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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獎學金資訊 / 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後堀振天宮紀念徐石山先生獎助學金實施管理辦法

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

後堀振天宮紀念徐石山先生獎助學金實施管理辦法

1100609行政會報通過

1031008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990921徐志漳先生提供

一、目的:為鼓勵本校學生努力向學,獎勵學業成績優良學生及協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並使獎助學金實施作業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辦法。

二、適用對象:本校學生。

三、獎助學金種類:分為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及學業成績進步獎三種。

四、獎助學金頒發標準:

(一)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
本獎學金之頒發,以全學年學業平均總成績為依據且德行評量以功過相抵無記過(含三次警告)之紀錄,每班三名,依學業成績平均依序頒發獎學金伍仟元、參仟元、貳仟元整。

(二)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
經導師認定為清寒之學生,其全學年學業平均70分以上且德行評量以功過相抵無記過(含三次警告)之紀錄,每班三名,依學業成績平均依序頒發獎學金伍仟元、參仟元、貳仟元整。

(三)學業成績進步獎:
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任一科目未低於40(若該生為特殊生,則為任一科目未低於30)且德行評量以功過相抵無記過(含三次警告)之紀錄者,各學年第二學期成績較第一學期成績進步,每班三名,依進步分數依序獎勵第1500元、第2300元、第3200元整。

(四)學生同時符合前一二款資格時,僅能擇一申請。

(五)獲得補助之學生需同時附上感謝函(),未繳交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每學年若有餘款,則累積至下學年度獎助學金專款項下。

五、獎助學金頒發時間:本獎助學金每學年頒發一次,於次學年度第一學期頒發,三年級學生於畢業典禮時頒發。

六、本要點經徐志漳先生提供,並經行政會報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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