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應屆畢業學生升學獎勵辦法
1110525行政會報通過
壹、目的:為提高本校讀書風氣,鼓勵學生奮勉向上,造就社會有用人才。
貳、獎勵標準及金額:
一、李玉雲女士獎勵金:本校應屆畢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人獎勵9,500元。
(一)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加權總分數達500分以上者。
加權計算方式如下:
國文*1+英文*1+數學*1+專業科目一*2+專業科目*2
(以上均為選擇題及非選題分數總合)
(二)以下列一種方式錄取國立大專校院日間部者者:
1.大學學測成績35級分以上,參加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之申請入學管道。
2.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管道。
二、廖學興先生獎勵金:本校應屆畢業學生符合下列所有條件者,每人獎勵2,000元。
(一)未領取前項獎學金。
(二)以下列任一種管道錄取國立大專校院日間部者。
1.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四技二專入學管道(如:特殊選才、技優入學、甄選入選、聯合登記分發等)
2.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3.國立大專校院日間部單獨招生
三、以上錄取學校不包含二年制技術學院(簡稱二技)、附設二年制專科學校(簡稱二專)、進修學院(部)、軍警院校或學分班等。
參、申請程序:凡符合獎勵標準之校友,請檢附大專校院錄取證明文件及申請表(備索或自行上網下載(www.ckvs.ttct.edu.tw),於每年10月31日前主動提出申請。
肆、頒奬日期:
一、凡當年度畢業典禮前公布錄取者,於畢業典禮頒發獎勵金。之後公布者,於該年校慶當日頒發獎勵金。
二、凡獲得本獎勵金之校友,應親自返校到場領取獎勵金;當日無法返校者,可於當年度11月30日前返校領取,逾期恕不接受領取;欲代領者只限直系親屬,並請攜帶可證明之相關證件。
伍、經費來源:由各機關團體及個人捐助本校校務基金指定獎助學金專款專用之經費;獎助學金名額得依實際經費預算狀況彈性調整。
陸、本辦法經行政會報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