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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青年節臺東縣社會優秀青年表揚

(節錄)

一、宗    旨:慶祝中華民國113年青年節,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報效國家。

二、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

四、遴選方式:由臺東縣青年節籌備會(由臺東縣救國團擔任召集單位)分函各界機關、社團及公私部門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並由臺東縣救國團聘請當地公正賢達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審查及選出代表至中央表揚等事宜。

五、遴選條件:各縣市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8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4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

           (四)符合職業代表性。

 

詳見附檔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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