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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 販售票券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 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全校師生不要購買黃牛票、 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 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