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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之飲酒危害防制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111126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118007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11129日衛授國字第1110761273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酒害防制知能,避免不當飲酒行為而危害健康與生命,請貴單位透過多元管道向所屬教職員工生加強宣導。

三、衛生福利部已將旨揭資源及影片公播授權書上傳雲端硬碟: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3KneFZXMkJEg59bagehrLAY3wcWpJ5ZO?usp=share_link,並同步放置「健康九九網站」,網址:https://health99.hpa.gov.tw,可逕至該網站「找教材」專區下載運用(搜尋關鍵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