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自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

依據本部111年10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36713號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

(一)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