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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075244號函辦理。

二、檢送教育部來函影本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