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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第3點補充說明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第3點:「師生返校後學校(園)應再次進行全校性

     衛 教宣導,並提高師生落實手部衛生、勤洗手頻率;同時蒐集師生於連假期間旅遊、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等軌跡

     與健康紀錄,以利日後可能須配合疫情調查之用,如因隱匿而造成日後校園防疫破口,則依校內獎懲規定辦理」。

 

2.  前項規定校內獎懲對象,係指因隱匿出遊事實,經衛生單位疫調結果,為造成校園防疫破口之師生(教職員工生)

    本人,而非指調查彙整通報之承辦人員。至因隱匿而有規避主管機關所為檢疫措施之情形,自應依傳染病防治法

    相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