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一、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二、活動說明摘要如下:
(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7日止。
(二)參賽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三)本活動徵件組別設有:
1、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
2、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3、心情故事類徵件對象為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
三、倘對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02-254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