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進用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及「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品質計畫」。
二、本署指定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遴選月薪制特教生助理人員19名,以核配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
三、甄選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2條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110年8月1日起曾受聘擔任學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800小時以上之人員。
四、報名方式:有意願者,即日起至113年7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後,寄至「71075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教務處)」,並於信封註明「113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