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東縣政府「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注意事項
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
(一)演習地區、期程:
1、各就本島(北、中、 南、東部)及外(離)島(澎湖、金門、馬祖)等7個地區,分別於112年7月24日至27日實施。
2、本縣定於112年7月2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30分(計1小時)執行。
(二)演練方式:
1、演習當日於13時30分至14時,循例執行30分鐘防情傳遞、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2、同日14時至14時30分(防空警報解除後),新增實施30分鐘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
(三)演練重點:
1、防情傳遞及警報發放。
2、人員疏散避難。
3、人車交通管制。
4、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