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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臺東縣政府「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注意事項

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

(一)演習地區、期程:

1、各就本島(北、中、 南、東部)及外(離)島(澎湖、金門、馬祖)等7個地區,分別於112年7月24日至27日實施。

2、本縣定於112年7月2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30分(計1小時)執行

(二)演練方式:

1、演習當日於13時30分至14時,循例執行30分鐘防情傳遞、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2、同日14時至14時30分(防空警報解除後),新增實施30分鐘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

(三)演練重點:

1、防情傳遞及警報發放。

2、人員疏散避難。

3、人車交通管制。

4、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