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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12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3月13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須80分以上(如無操性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二、獎助金額:每名3000元。

 

三、應備文件:

(一)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料)。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及獎懲證明正本(需蓋學校戳章)。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四)本人「郵局」帳戶,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