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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商水 111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招收考試簡章

  • 依據教育部110年08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0282B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
  • 招生名額:
    • 一年級綜合高中學程轉學生若干名。
    • 二年級商業服務、觀光事務、餐飲服務、資訊應用、水產養殖等學程轉學生若干名。
    • 三年級商業服務、觀光事務、餐飲服務、資訊應用、水產養殖等學程轉學生若干名。
  • 報考資格:
    • 凡高中、高職、綜合高中、五專學生修畢一年級上學期課程者,且在學期間德行評量累計未滿一大過二小過、前一學期曠課累計未逾40節,且一年級上學期總學分數經教務處學分認定可抵免之學分40%以上 (依本校應修學分數為基準30學分*40%=12學分),檢具證明文件得報考一年級。
    • 凡高中、高職、綜合高中、五專學生修畢二年級上學期課程者,且在學期間德行評量累計未滿一大過二小過、前一學期曠課累計未逾40節,且累計一年級至二年級上學期總學分數經教務處學分認定可抵免之學分80%以上(依本校應修學分數為基準90學分*80%=72學分),檢具證明文件得報考二年級。
    • 凡高中、高職、綜合高中、五專學生修畢三年級上學期課程者,且在學期間德行評量累計未滿一大過二小過、前一學期曠課累計未逾40節,且累計一年級至三年級上學期總學分數經教務處學分認定可抵免之學分80%以上(依本校應修學分數為基準150學分*80%=120學分),檢具證明文件得報考三年級。
  • 報名日期:民國112年01月30日(星期一)到02月03日(星期五)之上班時段 08:00至12:00、13:00至16:00止。
  • 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洽詢電話:089-850011分機220或250)。
  • 報名手續:
    • 填寫報名表:請向本校教務處、守衛室免費索取或於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ckvs.ttct.edu.tw)。
    • 繳交2吋正面脫帽照片一式兩張,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
    • 繳驗證件:
      1. 歷年學校成績單

(1) 報考一年級考生請繳交一年級上學期成績單。

(2) 報考二年級考生請繳交前三學期成績單。

(3) 報考三年級考生請繳交前五學期成績單。

      1. 原就讀學校前一學期缺曠課記錄,需加蓋學校單位印章。
      2. 在學期間獎懲記錄,需加蓋學校單位印章。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 戶口名簿影印本。
      5. 切結書。
    1. 繳納報名費:新台幣350元整。
    2. 領取准考證。
    3. 由於須審核學分抵免,請先來電教務處,招生專線(089)-850011#250。
  • 考試日期時間:民國112年02月08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 考試地點:本校第二會議室
    考試當日早上9點,先於本校教務處報到。
  • 考試科目:口試100%。(學生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錄取公告:民國112年02月08日(星期三)下午3時在本校佈告欄及網站公布錄取名單,考生得於當日下午3時後上網查榜,網址為:https://www.ckvs.ttct.edu.tw
  • 報    到:民國112年02月13日(星期一)上午7:30前
    • 至本校教務處繳交轉學證明書以完成報到程序。
    • 未於簡章規定時間內繳交資料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其他:
    • 有關轉學生學分抵免及重補修之規定,依據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 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四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
    • 曾就讀本校,凡經本校學生事務會議決議留有紀錄者,其轉入後之德行資料一併計算。
    • 轉學生不具備未來升學「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推薦資格。
    • 經轉學考試錄取之二、三年級各學程學生,該學期內不得轉學程。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