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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 「科技校院辦理高職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校內推薦作業要點

 

一、申請資格:凡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註冊組於2月15日(星期三)公告合格名單申請推薦:

  • 本校日校應屆畢業生。
  • 在校學業成績(前五學期總成績平均)排名在各學程前30%以內。
  • 在校期間(計算至第5學期1月31日止)德行評量功過相抵後未有警告以上之處分。
  • 在校期間不得有休、復學紀錄。
  • 全程均就讀本校。

二、推薦方式:

 (一)年級推薦(15名):依下列8項比序項目之順序比序排名,包括:

第1 比序: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2 比序:5學期專精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3 比序:5學期核心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4 比序: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5 比序: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6 比序: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第7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第8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若第1比序有同分者而未決出前幾名者,則再比第2比序,若第2比序有同分者而未決出前幾名者,則再比第3比序,餘依此類推。

(二)取得推薦資格之學生,應於2月23日(星期四)前繳交「112學年繁星校內推薦申請表」。經註冊組催繳通知後,於2月23日(星期四)下午4點30分仍未繳交申請表者,為自動放棄推薦。

(三)取得推薦資格之學生,如有放棄,應於2月23日(星期四)下午3點前填妥「放棄推薦資格聲明書」。

三、學校推薦順序:於2月27日(星期一)前召開校內推薦委員會審查推薦順序後公告。

伍、取得校內推薦資格者,應於3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完成個別網路報名。備齊所有報名所需紙本表件於3月17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註冊組統一收齊考生報名表件於3月21日(星期一)寄至「112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