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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管理

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  畢業條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一)學科累計三學年學分數達 160 學分以上,必修科目(含部定及校定)均及格。

    (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者。

二、修滿各專門學程所規定之專業科目40學分(含核心科目及專題實作均及格者)者,得於畢業證書上加註專門學程名稱。

三、修業期滿並修畢 120 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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