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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4條、第5條、第6條修正案,公告週知

主旨:「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4條、第5條、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948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8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39948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黃小姐(電話:02-7736-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