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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110 年第 1 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需自行網路申請至3月20日止)

 

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 (職)校之學生 (不含

    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

    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

    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三)高中 (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

    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申請方式: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 http://www.ilc.edu.tw/) --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

    申請(首頁右側) 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二)請將下列附件(1) (2) (3)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 )存成

    JPG 檔或PDF 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 (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

    任),請確認您的email 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 戶口名簿(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或戶籍謄本(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

    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

(3)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申

    請一般生組免附。

(三)申請本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 (如父、母、祖父、祖

    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

    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四)須檢附相關資料掛號寄出的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郵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

  係證明 (如戶籍謄本)。

2.如上開附件資料無法以 JPG 檔或 PDF 檔上傳者, 除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獎懲記錄正本外,其他影本附件資料(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

  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 )掛號寄至 26060 宜蘭市縣政七街 50 巷 1 號,凱旋

  國中林均鍈組長收(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

  號),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凱旋國中林均鍈組長(電話: 03-9255600#405)

或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 03-9251000#2676);使用網路系統,如有程式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方志倫老師(電話 03-93699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