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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學生「誌善」進步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月6日止)

申請資格條件

需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始可申請:

一、孝行、品德可彰 (政府核發之證明、獎狀)

二、弱勢清寒 (需附證明)

三、

  1.第二學期成績較第一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四、需親自撰寫500字以上文稿一篇,並繳交文稿電子檔,題目如下:

    (1)「孝」或「善」的闡述或施行

    (2)「公益」或「社福」相關理念

    (3)「保健」或「運動」的方法或好處

    (4)「紙本雜誌」或「平面媒體」或「電子雜誌」或「網路新聞」相關

附加檔案